法律咨询

高中在籍学生签了一个传媒的合作合同,干了三个月想提离职,公司不让,如果直接走,需要付违约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0-24 22:09: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离职。但是得看三方协议当初签订的时候是否约定由违约金,如果约定有违约金则需要交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需要交违约金。 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约定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
    2、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