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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会一次性支付所以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10-19 16:57: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应当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延迟支付。如需帮助,可到所咨询。
  • 您好,辞职的话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
  • 您好!辞职不一定发放全部工资,看单位的情况了
  • 法律规定需要一次性支付的
  • 法律分析:是一次性结清。
    员工辞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和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在员工辞职后,工资应当一次性进行结算,其应得的工资=月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是一次性结清。
    员工辞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和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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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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