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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入户单元门口经常停放车辆,有人给物业打电话物业就联系挪走,之后还是经常停放,这种情况怎么办,可以作为拒绝交物业费的理由吗

房产纠纷
2023-10-17 11:43: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还是要正常缴纳物业费的。
  • 您好,您可以继续向物业投诉。
  • 不可以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 法律分析:可以拒交物业费,但是要分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是,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瑕疵,例如小区环境脏乱、部分设施没有及时修理、对业主投诉没有尽快处理等,业主以此为由提出拒缴管理费的,法院不予支持。
    理由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多个方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等,其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服务于整个小区的物业,个别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会对小区的整体服务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其他按时交纳费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亦极为不公。
    第二种情形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尽职责,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质量与法定或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会考虑判决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在具体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上,可以根据业主的诉求,酌定减少物业管理费的数额,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跟小区的物业投诉,因为保安就是归物业管的,可以直接找物业当面投诉,或者是打电话都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若是小区的业主在自己没有正当的理由下,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属于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里面的相关约定,那么业主委员会这个时候就有权利要求业主在宽限期内去补交物业费,但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这样对于业主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只要物业公司没有过错,那么业主就必须按时去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 你好,不能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但是可以主张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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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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