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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报停过期了供热公司不给办理需要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0-16 15:13: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办理供暖报停应该要提前30天办理。
    2、手续:
    1)带上房产证、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当地的热力公司办事大厅办理停暖。
    3)签订封堵作业申请单。
    4)对上供下回的老系统,须拆片封堵。
    5)对分户控制的新系统,须拆阀封堵,将入户管完全与供暖系统断开。
    6)拆下的管件、阀门等由报停户自己保存。
    3、注意事项:
    1)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往年已办报停、今年需要继续报停的,要重新办理报停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停手续的,按用暖处理。
    2)因住户原因(如装修)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的,不予办理报停。
    3)报停期间,如发生冻裂、泄漏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停户承担。
    具体如下:
    根据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
    一、暖气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1、一般要在供暖开始前一个月左右办理好,因为供热公司要提前部署和预测。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
    二、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
    可以。
    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打开阀门即可。
    三、房屋供暖报停问题
    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来执行的。
    自2017-2018采暖季起,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用户报停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与修订。
    明确一是对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在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报停当场处结,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用户从递申请到报停业务办理完毕的等待时间,让用户办理业务更加快捷也更加放心。
    二是如果用户当年报停,次年未交费,未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延续报停,进一步方便了有连续多年报停需求的用户。
    【扩展资料】
    不能报停的情况: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 法律分析:过了办理期或拖欠供暖费的,都不给办理的。不交取暖费,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应暖气到你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法律分析:各地每年都有报停、开通时间规定,只要错过了这段时间,会视为继续供暖、或继续停下去。法律依据:《供热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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