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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工地工人早上准备去上班的时候高血压脑出血,

劳动纠纷
2023-10-22 23:32: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涉及到工作期间的健康问题。如果在工作期间,一名工人在准备去上班时因高血压脑出血,这可能属于工伤事故。
  • 上班时间突发高血压一般不算工伤。因为高血压这类常见病,发病原因和发病时间都很难确定,现行政策也没有按工伤处理的规定,所以即使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发病,也不应按工伤处理。
    但如果在上班时间,且在工作场所突发高血压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劳动者因工作受伤而突发脑溢血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其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有药费、住院费以及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是自己原因突发脑溢血的不属于工伤,需要自己承担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关系,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48小时无效按照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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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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