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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口头说辞退 不想赔偿 事情败露又想让我继续回公司上班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劳动纠纷
2023-10-12 03:31:28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第一你有没有证据说明老板的口头辞职,证人证言也可以,第二你还想不想继续上班,你要搞清楚!处理方法不一样,给你以下建议!首先,你需要了解你所在地的劳动法规定。在大多数地方,雇主不能随意解雇员工,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如果你被非法解雇,你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保留证据:如果可能,尽量保留所有与解雇有关的证据,包括口头或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短信等。
    2. 咨询专业人士:寻找劳动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你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3. 与雇主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立场,如果你不愿意回去工作,你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赔偿。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4. 提交投诉:如果你的雇主拒绝支付赔偿,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工会提交投诉。
    5. 法律行动:如果所有其他途径都无效,你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你的权益。
    记住,每个人的情况都是独特的,所以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老板口头说辞退 不想赔偿 事情败露又想让我继续回公司上班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 如果公司之前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拒绝上班,并继续通过司法程序主张经济赔偿金
  •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稍后给你接入,不合理可以起诉
  • 如果被辞退就保留证据,可以继续上班
  • 您 好,有没有当时的录音或者证据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立案处理
  • 你好! 工作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 您好!我们可以协助你处理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仲裁处理
  •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对辞退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如果符合规定的应当赔偿金的条件,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赔偿金。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对辞退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经济赔偿。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你好,那你这边要证据保留吗
  • 回去继续上班,口头辞退没有证据你想要赔偿很难
  • 您好,老板口头说辞退 不想赔偿 事情败露又想让我继续回公司上班,您得详细的说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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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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