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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在外地干的活,五个人的钱都打到一个欠条上了,一个人做代表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劳动纠纷
2023-10-09 14:21: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应该按照欠条写的内容来做起诉的。
  • 您好,不可以,需要每个人单独起诉
  • 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的,只要有欠钱行为,就能上法院告。起诉条件为,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以及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但要符合法定条件。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应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了。无论欠条是几个人签的名字。如果拖欠人家的工资要不给,那肯定就要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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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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