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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买房人不配合过户咋办

房产纠纷
2023-10-09 10:00: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的,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等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如果对方不肯承担,上诉吗,我问了下,上诉费用很贵的旦弓
    解答:诉讼费根据你的诉讼标的来收取的。
  • 根据你的陈述,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根据你的情况,依法起诉
  • 卖房方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超过期限履行的,应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过户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卖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在合同明确约定卖方具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情形下,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履行协助房产过户义务。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可以要求其是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中出卖方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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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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