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拖着不过户的处理办法:
1、为了继续履行
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拒绝办理过户的原因;
2、了解真实情况后,如果坚持买套房,可以尝试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买方可收集相关
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赔偿损失;
4、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通常在购房协议中,会明确出卖人有义务按时配合过户。即使购房协议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卖人必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另外,无论是否有合同,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
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