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离婚除了在民政局办理,还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而管辖法院不一定是户籍地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时间的居住地进行起诉离婚。
这里需要的材料就是由派出所或者街道办、居委会、村委开具的《居住证明》。因此,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就有可能是异地办理离婚的情形。
由于现在全国各地的证书办理都实现了,网络上的互联互通,所以这种民政上的证书办理包括离婚
结婚的证书办理都可以进行异地的办理。
所以外地人完全可以在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