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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在厂里上班切断手上两根神经

劳动纠纷
2023-09-26 15:56: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与工厂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工伤。
  • 您好,建议您申请工伤索赔

  • 一、职工受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支付工伤待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
    二、用人单位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法律授予了劳动者个人(或亲属)申请的权利。劳动者(或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定。

  •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要结合具体伤情及恢复情况确定等级,建议申报工伤,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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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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