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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离职时间让我提前走,工资也一次性结不清楚

劳动纠纷
2023-09-26 12:08:47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雇主不能未经员工同意提前解雇或支付不完整工资。您有权要求按约定离职时间工作并全额结清工资。如有需要,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 提出离职以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若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起诉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可以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您好,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
  • 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情况辞退您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离职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走分两种情况:
    1、工作没有交接完,肯定是不能提前走的。
    2、如果工作已经交接完成,但是离职时间没到,和原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走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离职工资是一次性结清的;员工辞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和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规定和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
  • 离职时提前走原则上也能拿到工资,不过,如果自离的这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在拿工资时,有可能不能拿到全部的工资,正常情况下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您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一次性结清。
  • 您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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