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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 公司欠我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9个月 一直没补缴 还拖欠两个月的工资 这种情况下我被迫离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我在这个公司工龄20年了

劳动纠纷
2023-09-16 11:27: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终止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3)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
    (4)比如工作8年的,则赔偿8个月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法律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形: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了,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以您的工龄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您的工资超过本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则以3倍给付,并且只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30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您已经完成工作交接、按公司流程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没有违规和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公司欠款和借支未归还的、没有培训服务协议未解决的,您告知单位离职的时间(提出书面离职的时间)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您的所有离职手续都是合法合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您的公司不能无故不结算您的工资的。
    建议您可以问一下您的公司要求结算公司,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提请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结清的工资。
    如果您写被迫离职告知书,单位能提出证据证明您不是被迫离职的,而是您自己提出的、自愿离职的,您的单位能证明公司没有违规和过错和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您的经济补偿主张不一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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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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