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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辞职报告,然后公司让我提前走了,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9-21 10:12: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辞职报告,然后公司让我提前走了,可以申请赔偿


  • 不一定要按照合同赔偿,一般来说,合同期内你提出离职只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就是可以的,如果没有走这个流程,那么公司可以主张你给公司因辞职所造成的损失,且这个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于公司。

  • 员工辞职公司补偿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用赔偿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而辞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要求职工对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1、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必须有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损失的事实;
    3、员工辞职,公司有过错的,应当赔钱,支付经济补偿;
    4、公司无过错,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口头与直属上司沟通离职事项并于结束后递交正式辞职信;
    2、整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过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与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
    3、走正式离职办理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签字,并领取离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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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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