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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入住时房东隐瞒房屋空调漏水且渗水到地板后会发生电线短路问题,租客在住房期间用盆接空调水,长时间未告知房东漏水问题,导致再次短路(到现在都还没好),是租客全责吗

房产纠纷
2023-09-15 12:32: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一般情况下,租房出现漏水问题不能居住,是要求由房东承担责任。
    2.但如果在租房合同当中明确规定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如果在漏水以后对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就需要由承租人负责
    3.承租人如果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是租凭物等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承租人发现房屋漏水,可以告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其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并且有维修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相对于承租人来说就是相应的权利,当出租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承租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应当以自己也不履行义务(拒交房租)来对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如果是房东隐瞒了房子漏水的问题,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房东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是突然漏水,房屋的问题,可以找房东维修。如果是租房的使用不当造成漏水,就是租房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因为租赁物的缺席导致损失由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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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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