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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上班,还没有到工作时间,洗手的时候摔了一跤骨折,什么工作都没有做过,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09-15 09:31:0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需要宽带立即需要判断第一,天上班十元一个需要判断第一天上班十元一个工需要判断第一天上班的一个工作性质先这一需要判断第一天上班的一个工作性质先这一件需要判断第一天上班的一个工作性质,以及是否有中间的公司进行派遣我
  • 是否算工伤,与第一天上班没有关系,只要员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缘故造成的事故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上洗手间也是正常工作的延伸,个人认为可以认定工伤。
  • 您好,劳动合同签了吗,一般不能算做工伤
  •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具体情况我们可以沟通下
  • 你好,这个要综合情况的。
  • 下列情况下可以报工伤:在上班的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的;上班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期间受伤,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能够认定为工伤:在单位正常劳动时,因工受伤;上班前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职工手指骨折是不是工伤,与受损程度无关,按照受伤原因确定,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反之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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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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