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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我是学校的正式工人,请20天婚假就被辞退了,怎么办?档案也找不到了,只有工资表能证明是正式工人? 我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工资和社保

劳动纠纷
2023-09-12 10:03: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分析: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向工作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前提必须是有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老板是个人(雇佣关系),向工作地或者老板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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