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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工作两个半月6月2日–8月15日 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一千五 转正两千七 结束以后财务说两个半月都按试用期发工资 但是事前并未告知试用期是1-3个月 也没有告知转正需要向上级领导申请 也没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3-09-11 19:41: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试用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员工在试用期讨薪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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