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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正常上班,交了半年保险。单位突然让我签一个合同,离职必须满一年,不满一年公司给交的保险费用要我补交,押金一千也不给退,请问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12 08:16: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单位规定“不满一年公司给交的保险费用要你补交”不合法;单位录用你要求交纳押金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 单位收取押金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
    到人社局投诉他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收集证据证明期间在职和押金事实存在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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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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