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常德市工商九级单位,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伤者本人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和金额是多少具体金额是多少,,!

劳动纠纷
2023-09-08 09:28: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项目涉及比较多,要结合实际工资等进行计算
  • 你好,具体对方要赔偿您多少?
  • 协议看看看,看看你的合同的
  • 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1.九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作为赔偿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2.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九级被公司辞退可以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同时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被公司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