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租赁

房产纠纷
2023-09-07 20:36:4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下具体情况。如果你有什么疑虑或是还有其它事实未在问题当中描述的,可以与我本人联系
  • 你好具体情况说明一下,为你解答法律问题需要
  • 介绍一下你要咨询的法律问题以便为你解答
  • 你好,房屋租赁中间的具体的情况呢
  • 你好,具体的诉求有哪些可以沟通下
  • 遇到房屋租赁的什么问题的呢?
  • 你好,你可以咨询我房屋。
  • 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租赁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的仲裁机构,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四条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
    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
    (2)请求要具体明确。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房屋出租方应的注意事项:
    1、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不得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4、房屋出租方应的其他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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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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