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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租赁房屋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3-08-27 21:11: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审查,如需可联系
    追问: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关于房屋租赁的事情。我们租的房子是类似于城中村这样的,我爸妈交了一年的房租,交房租的时候房东说五百元是定金,如果不租的话定金不退,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现在我们还未入住,后面去看了房子,房子环境巨差,然后我们找房东要钱,说扣下定金退回房租就可以,但是房东不同意,这要怎么办
  • 您好,房屋租赁问题可以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
    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仲裁处理的。安置房屋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一种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仲裁协议,选定仲裁庭,选定仲裁员对所争议的事项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
    你可以依据租赁合同继续租住,直到租期届满。

    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房东对您重新找房造成的损失适当予以补偿。

    按有关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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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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