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会进行赔偿。员工被迫解除
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导致
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强迫员工解除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主张赔偿。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