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试用期提前3天已经提了离职,但是不给批,也不给我找对接的人,还说我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5-23 10:12: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跟您了解一下,可以找律师,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没有存在过错情形的,若劳动者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可以直接走,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辞职的,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离职如果是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转正之后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