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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雇佣了一位临时工,他在上班的时候意外受伤了,是左侧外踝粉碎性骨折,我已经付了7000元医疗费,现在他家人问我要误工费和营养费,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9-04 10:08: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在工地受伤,但是你为什么在工地呢?以下简单的说明以下这种个情况的处理方法:
    1、如果你是在工地上班,那么你这个应该属于工伤,建议与你的包工头联系,如果包工头不予出面,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局会按当时你受伤的医疗费用及务工费用,还有伤残级别来要求工地进行赔付。
    2、如果你不是在工地上班的,那么你如何进入工地的,有没有工地的许可,在进入的时候有没有安全措施,在则,你当时受伤之后报警了没,有没有警察备案,如果当时没有报警没有备案,如何证明你受伤害的时候是在工地。
    然后这个就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与工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联系当地的媒体介入,媒体不予介入,那么你就只能剩下民事诉讼了。法律依据:
  • 临时雇佣工人受伤,如果雇主有过错的,由雇主根据其过错程度来进行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来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的费用支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的应当由雇佣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拟定一份协议,再支付一部分钱,让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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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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