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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工人上班不好好上,一直迟到早退,旷工,能调动岗位吗

劳动纠纷
2023-09-04 14:24: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调整岗位,如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有权解除,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劳动合同上写明旷工三天或者三天以上可以开除,不用支付侄济补偿金,打官司企业会胜吗|/个成亻彳汐ll亻一|l>|l一一一一一|||/
  • 结合你们的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办理
  •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调动工作岗位的。
  • 你好、单位的规章制度怎么约定的?
  • 员工上班迟到一般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是因为员工多次迟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员工上班迟到,单位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但如果是因为员工多次迟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如果员工上班迟到,单位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但如果是因为员工多次迟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单位是否和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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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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