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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到建筑公司项目部上班,工作1年8个月,现突然通知解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个月吗,另外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8-25 20:49: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2倍工资,但这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划算,还不如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好: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你第二个月只工资一天,就只能是这一天工资的双倍。
    但如果主张违法解除,按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当支付你半个月补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当支付你
    0.5x2=1个月工资。
    建议研究下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
  • 以下情形,进行双倍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在劳务关系建立一个月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继续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实际用工一个月后起支付双倍的工资,而且用人单位违法开除的话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赔偿,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经济补偿金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这里还可以得到相当于2个月的工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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