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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公司工作了10年,现被调动到另一间用人单位,公司名跟法人不同,功率可以累积吗?

劳动纠纷
2023-08-25 16:35:30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要求累计工龄
  • 你好!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这种调岗的
  • 您好,您的咨询将接入人工回访s
  • 你好 需要签订相应得协议约定
  • 你好!! 这个你可以去拒绝的
  • 您的工龄是可和新公司以续上的
  • 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建议与公司协商即可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前提下可调岗,其让渡的应当是完整的岗位管理权,该权利包括履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新的考核办法等等。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否则有违于“同工同酬”的基本立法思想。但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企业调薪权利的滥用,企业在调薪操作时应当基于以下前提:
    1、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
    2、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这个是可以累积的,如果不累计可以要求之前的公司赔偿的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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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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