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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实习生,我不想干了,但是签了合同,老板说扣一个月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8-24 16:32: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法律依据:
  • 现在当地都有劳动仲裁部门,也有劳动管理局,如果你跟单位签订了合同,对方没有任何理由胡乱克扣工资的话,你可以先向单位申诉,如果无果。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法律依据:
  • 对方有拖欠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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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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