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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两个子公司,在同一个市,两个不同地方,借调过去上班,工资不变,本人不想去,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8-22 11:2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通过调岗的方式变相降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一般是这样办理:
    1、混编混岗人员可以回到原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知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非常频繁,经常有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属于别的单位在自收自支单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单位。
    2、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一些地区会出现N+1,N+2,甚至2N+1的经济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借调员工通常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当然根据工资差额,现单位可以发放一定的补贴,是属于比较正常的做法,不存在不合法的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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