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员工在职期间自己另外开公司,并以中间商的身份销售公司产品牟利,这种行为显然是有损公司利益的,我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处理:
1. 首先要查明该销售员工的外部公司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实际从中获利。如果证据确凿,可以要求其选择只在一家公司任职。
2. 查阅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看是否明确禁止员工开设竞争性公司及利益冲突行为。如果有违反,可以给予处分。
3. 与员工直接沟通,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及后果,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如果员工态度恶劣可以考虑辞退。
4. 在公司销售制度和价格策略上找出可以被利用的漏洞,及时修正,不让员工有可乘之机。
5. 加强公司商业机密管理,避免核心信息被传递用于牟利。
6. 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让员工在公司内部得以发展,减少开外部公司的动机。
7. 在道德建设上加强员工培训,厘清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处理此类问题需要注意证据充分性和程序公正性,同时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