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临时工 谁知道店长组长要离职单 可是他不给 直接让我们不用来了 然后离职三天还没有拿到工资 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8-11 10:02: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工资,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 临时工辞职老板不让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根据法律规定,辞职是不需要批准,但你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通常离职有三种类别: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提前三十天履行告知义务;
    3、在企业有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提前辞职了老板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起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过后劳动者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不用单位批准;工资不发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劳动者没有提前辞职但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后对单位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去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