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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从那个就是我从那个公司离职了,他没有给工资等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日子才给我发,然后发的时候他扣了我很多

劳动纠纷
2023-08-10 18:08: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 您好,这个问题您可以走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在离职时被老板恶意扣工资,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给出合理的理由,及时返还给本人;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去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离职时被老板恶意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同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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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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