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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国企职工,93年的工伤,但是工伤认定是在2001年,并没有享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今年4月份退休的,手续还没有办理完毕,退休因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领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说他是按96年以前的老工伤走的,已经赔付了。赔付的金额都体现在工伤工资了。现在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劳动纠纷
2023-08-10 12:35: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赔偿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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