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工地上不小心,脚被划破了皮,缝了7针,医生叫半个月后拆线,在这半个月中俺有工伤补助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3-08-25 11:44:3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地有无安全提醒,若没有,通过诉讼可以争取工伤补助。
  • 你好,建议先申报工伤,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主张误工费。
    追问:你好律师。请问去那里做工伤鉴定
    解答:可以先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个人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待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再申请鉴定。
  • 你好,这半个月是有误工费的。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 工伤之后应该马上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去当地劳动局报工伤,然后按照鉴定机构的标准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脚筋断了是比较严重的了,如果是一到四级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是你本来月基本工资的二十一倍至二十七倍,单位会停工留薪的。另外,单位要承担你的医药费、后续治疗费及辅助器具费,总额要按照实际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依法享受以下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享受以下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你好,有去做工伤认定吗?
    追问:没有,去那里做工伤认定
  • 可以要求工伤处理,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