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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工地上被钢筋砸伤头部,CT检查无大碍,伤口3公分缝了4针,怎么处理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7-27 16:4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情况就是工伤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劳动者在上班时门牙摔断半颗,是属于在工作时间;
    3、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公司不申请;
    2,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影响劳动能力的、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需提交材料,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病例资料、X光片和X光报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费
  • 申请工伤赔偿可以咨询社保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依法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伤残赔偿的依据:
    1、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
    2、做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整理好所有关于工伤治疗的花费开销等等;
    4、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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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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