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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四天了 没签合同 上班二十四小时休息一天 上班内容和说的不一样 现在干不下去了 直接走了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8-07 10:01: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员工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者报酬
  •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后随时离职。
  • 你好,只要上班,都应当发放工资。
  • 给个人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不需要提前声明,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双倍赔偿金。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当事人给个人打工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随时走,除非双方是非全日制用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你好,有工资的,保留实际工作证明,工作情况不符合的证明,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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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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