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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强制安排出差吗?

劳动纠纷
2023-08-05 11:3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根据以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对于公司能不能强制出差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或公司章程、管理条例中有相关规定需要出差的,当事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服从公司出差的安排;第二,如果是国家政策或碰到紧急情况,为了国防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发展的需要,当事人也应当服从公司出差的安排;第三,如果国家面临自然灾害,比如地震、台风、洪灾等,公司需要安排当事人出差的,当事人也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第四,如果属于当事人应该履行的出差的法定工作职责的,也要服从公司的出差安排。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拒绝强制出差事由:第一,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出差劳动的,当事人可以拒绝,根据情节,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当事人怀孕或哺乳婴幼儿期间,对公司强制出差义务,当事人可以拒绝并可向相关部门控告等;第三,强制出差对当事人有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第四,强制出差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当事人可以拒绝。等等。
    综上所述,对公司强制出差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公司不能随意强制当事人出差,当事人也不能随意拒绝公司的出差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强制当事人出差;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也可以拒绝公司的出差要求。
  • 不可以,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出差的时间就比较长了,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拒绝出差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强制变更上班地点可以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要分具体情况。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很常见,但是员工可以拒绝出差吗?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出差的时间就比较长了,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拒绝出差安排。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强制变更上班地点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以上内容参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出差的时间就比较长了,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拒绝出差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强制变更上班地点可以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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