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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也不辞退

劳动纠纷
2023-08-04 14:11:15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主动出击,以书面等形式通知给公司,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都可以留存好送达公司的证据。这个通知中要写明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实际工作岗位安排工作,那公司收到通知后,如果仍然不给你工作,你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第一项,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离职,除了每月固定工资一分不能少,你还可以主张干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或者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用人单位为避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让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不安排工作实质上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你好,在单位做了多久了?出了停工通知给到你了吗?可以提出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跟公司签合同了吗?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 具体是什么劳动纠纷情况
  • 你好! 工作有多长时间了的
  • 那有没有找老板问清楚原因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工作多久可以去仲裁
  • 可以联系咨询委托维权
  • 一、公司不安排工作是变相辞退吗
    1、公司不安排工作是变相辞退,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资、劳动环境、岗位等,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之后才能变更;
    (2)劳动者有权根据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用人单位协商调岗不成的,不能单方面进行,否则属于违法;
    (3)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局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 公司不给安排工作也不辞退的处理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恢复工作、支付你全额工资;
    2、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辞退劳动者,又不安排其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
    公司不开除也不让上班,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还是属于单位员工,享受正常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和获得工资报酬等,如果单位不安排当事人上班,也应该发放工资报酬,工资报酬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单位不安排员工工作,那么需要按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 有签劳动合同吗 工作多久了
  • 你好,如果持续不给安排工作,不发放工资是可以仲裁的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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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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