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8月8日提交辞职报告,公司管理部主管意见:按公司规章制度,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签字日期为8月10日.但副总经理\总经理都未有批示,也面谈强烈挽留. 现仍有17天年假未休,17-20日期间请假三天,管理部确认签字,但总经理不批,在请假单上回复:"已面谈,免议",休假期间给总经理发过短信,说身体不适需请假,回来补假单未得到回复.昨日上班被告知以旷工算. 我想咨询的是:如果现在批准离职,本月工资该如何结算?年假部分该怎么核算?是作废还是归入加班工资? 谢谢各位指教!

劳动纠纷
2007-08-22 22:11: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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