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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最开始双方都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女方不承认自愿可以告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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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8:02: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自愿行为?如果是自愿,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在受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下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之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现在案件怎么样了?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详细描述案情。
  • 您好,双方自愿的行为对方是不违法的
  • 一、男女自愿性关系负法律责任吗
    1、男女自愿性关系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均不能定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一般来说,自愿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离婚后不可以告丈夫强奸罪。强奸罪的认定,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根据证据来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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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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