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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竞业协议保密协议需要分开吗

劳动纠纷
2023-07-28 11:01: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可以分开也可以合并。签署协议的目的是约束双方的行为,约定好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 您好,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的
  • 一般规范化些最好是分开处理哈
  •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某信息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原用人单位的兼职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法律分析:竞业协议与保密协议的区别有: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公司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区别:(1)保密协议要求劳动者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进行保密;(2)竞业禁止协议是对劳动者在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任职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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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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