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同市跨区搬迁距离原工作地10公里左右,但是对于员工上班通行路程多一半,不去可以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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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同市跨区搬迁距离原工作地10公里左右,但是对于员工上班通行路程多一半,不去可以申请补偿吗
应该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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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同市跨区搬迁距离原工作地10公里左右,但是对于员工上班通行路程多一半,不去可以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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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不去哦 实在不行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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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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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职多久了,可以协助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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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单位有没有主动提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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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同城搬迁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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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的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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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市跨区搬迁距离原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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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支付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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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
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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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后的距离达到劳动者通过交通车、公交车等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够到达新址上班的标准的,且公司也没有安排班车等措施保障劳动者上班的,则如果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单位就需要赔偿。
一般来说公司同城搬迁的不需要赔偿;如果公司搬离现在所在城市,且劳动者因此辞职的,单位就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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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本市内搬迁的,如果劳动者没有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没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
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
2、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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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同市跨区搬迁距离原工作地10公里左右,但是对于员工上班通行路程多一半,不去可以申请补偿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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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发生搬迁,员工可以要求交通补贴增加,公司应该答允。请问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对工资以及福利进行补贴规定?具体问题你可以详谈,无论如何,我将全力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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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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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