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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了合同说中途走了没有钱,现在我人走了,想要要回工资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3-07-27 11:51: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的,私人约定不能与劳动法相悖
    追问:也不算私人约定吧,是公司财务部说的,然后给了一份合同,合同写的什么我忘记了
    解答:因为你并没有留号码,我无法看到你的合同。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要回工资的.。自己离开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工资还是必须发放的,如果公司不肯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劳动者签了合同的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拿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 法律分析:在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要回的工资,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最后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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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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