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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提交了离职申请还没有到最后工作日公司赶我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7-26 17:43: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到离职日期再走就行了
  • 你好,这个是合理的,你提出离职后。
  • 你好不合理可以起诉的
  • 劳动者想辞职但是公司不让走,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向公司发出通知或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就可以办好工作交接手续走人;如果公司强行不让劳动者走的,劳动者到期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提前3天通知
  • 辞职后公司不让走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联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会在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辞职后可以直接走吗
    辞职后不可以直接走,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但是需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离职公司不发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
    2、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4、如果无法负担打官司的费用,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可以劳动仲裁申请的情况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 辞职 、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 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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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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