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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申请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13 10:46: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辞职是您的权利,只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申请即可,单位不能不批准,更不能扣工资,否则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正式员工提前30日提出离职即可
  • 你好 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即可
  •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一、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让走怎么办
    1、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按照劳动合同法态雹,合同到期将会自动与公司解除关系,如果员工不想续签合同,可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告知公司,这个要根据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
    2、如果公司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你离开公司,不在离职证明上面盖章,阻挠员工去其他公司就业,员工可按照合同上的有关条例去当地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署了一些其他方面的合同,如保密协议或者高宴闭友等人才离职相关规定,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话,需要提前根据公司的相关晌槐规定将这些规定处理妥当以后才能离职;
    4、为了保护切身利益,可以上网咨询一些法律顾问,比如当公司不遵从劳动合同法,故意拖延员工离职,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拖延期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按照双倍进行补偿。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返睁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脊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樱世枣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想离职公司不给离职处理方法如下:
    1、公司不让辞职可以自行申请辞职,不需要公司的同意;
    2、在用人单位与个人商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用人单位不让辞职,个人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是实习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要求职员不得离职,个人如果想离职是不受到公司的限制的。
    员工离职需要公司办哪些手续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3、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正常转正后提前30天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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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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