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餐饮店干了一个星期,适应期也没签合同离职不干了也不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7-22 22:57: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试用期工资应该正常支付。餐饮店的行为违法。

  •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 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 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餐饮店如果在劳动者正式工作之日超过一个月,但是还没到一年的时候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要求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了一年还没有签订合同,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的话,餐饮店就不能随意开除员工,选择权就全部交在了员工手中,餐饮店处于被动。 在餐饮店工作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针对餐饮店的长期员工,应当和餐饮店老板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写明劳动内容、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各方面事项,签订后双方依照合同办事,做事都有一个规范和标杆,对双方都是一份权利的保护。 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