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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了一巴掌,住院几天了,人家不肯赔偿,还能起诉人家吗

损害赔偿
2023-07-20 19:02: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打人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I费等各种损失。2、被打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在人民检察院对打人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时,受害人可以作为原告人提起民事诉讼。3、只要被害人经过鉴定属于轻伤的,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无论是否赔偿损失,都会被判处刑罚,只是赔偿了被害人,可以宣告缓刑,如果不赔偿的,一般不能判处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
    故意伤害应该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长不超过20年)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7、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伤的严重情况。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二)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三)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五)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造成当事人轻伤以上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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