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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实习生签了合同合同上写着辞职要赔付培训费用但是如果我培训没考过是否需要赔付培训的费用?

劳动纠纷
2023-07-20 18:07: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合同有规定除外。 试用期内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出钱为你培训了,并且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期间的发票,则该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担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一、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按照合同约定,有约从约
  • 关于培训费用赔付数额的计算,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劳动者未依法履行培训协议,在专项培训结束后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如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只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上岗前安排的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则不属于专项培训,劳动者在离职时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劳动者辞职是需要赔偿培训费的。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因此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而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的,劳动者才会赔偿培训费,不是这种情况的,劳动者是不用赔偿培训费的。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需要赔偿的培训费,要看具体协议规定。支付培训费的前提是,双方签有服务期协议,且单位的确出资到第三方的专业培训机构给员工进行了培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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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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