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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职,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8-18 14:06:15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自行离职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在员工辞职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总之要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 你好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不发工资可以投诉的,你自己协商过吗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处理
  • 你好,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 你好,是否签订了劳务合同
  • 你好,可是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若离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作的天数就工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一、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工资不给了怎么办
    1、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工资不给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应当支付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发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元到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建议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兼职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即使劳动者提前离职,正常出勤期间的劳动报酬应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仲裁的
  • 你好。如果有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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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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